六部门:到2030年基本建成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

近日,国家发展改革委、工业和信息化部、自然资源部、生态环境部、交通运输部、国家能源局六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。

《意见》提出,到2030年,煤炭绿色智能开发能力明显增强,生产能耗强度逐步下降,储运结构持续优化,商品煤质量稳步提高,重点领域用煤效能和清洁化水平全面提升,与生态优先、节约集约、绿色低碳发展相适应的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体系基本建成。《意见》从煤炭开发、生产、储运、使用四个环节部署了十五项重点任务和具体措施。

发展煤化工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,有序发展煤炭原料化利用;加强煤基新材料应用创新,优化调整产品结构,加快煤基新型合成材料、先进碳材料、可降解材料等高端化工产品技术开发应用;加快煤制油气战略基地建设;加强煤制油气等产能和技术储备;推动煤化工与绿电、绿氢、储能、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耦合发展,打造低碳循环的煤炭高效转化产业链,促进煤化工产业高端化、多元化、低碳化发展。 

提高重点行业用煤效能方面,《意见》要求,定期更新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点领域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,新建用煤项目原则上达到标杆水平,对于达不到基准水平的存量项目实施改造升级,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;加强主要耗煤行业用煤技术跟踪,及时制修订技术标准,动态淘汰不符合要求的落后用煤技术和设备;实施燃煤锅炉、工业窑炉清洁能源替代和节能环保综合改造,推动清洁高效燃烧技术发展与应用;高质量推进钢铁、水泥、焦化等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。 

此外,《意见》提出,高标准建设山西、蒙西、蒙东、陕北、新疆五大煤炭供应保障基地;建设一批符合生态环保要求、资源条件好、安全保障程度高、智能高效的大型特大型煤矿;加强煤与共伴生资源协同开发;加快推进富油煤等稀缺特殊煤种资源保护性开采及高值化利用,重点地区要建立健全专项利用方案并推动落实,促进分质分级利用与煤化工、发电等一体化发展。(来源:2024-09-30中化新网)